肥胖患者,如具有以下1—3条所述情况之一者,同时具备4—7条所述条件者,可考虑手术治疗。 1.有与单纯脂肪过剩相关的代谢紊乱综合征,如2型糖尿病
、心血管疾病、脂肪肝、脂代谢紊乱、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,且预测减重可以有效治疗的人。 2.腰围:男性≥90厘米、女性≥80厘米。 3.连续5年以上体重指数≥32。 4.年龄在16—65岁。65岁以上者可根据各项检查权衡手术利弊;16岁以下者要综合考虑肥胖程度、对学习和生活的影响,以及是否有家族遗传性肥胖病史。 5.非手术治疗疗效不佳或不耐受者。 6.无酒精或药物依赖,没有严重的精神障碍、智力障碍。 7.病人理解和接受手术潜在的并发症风险;理解术后生活方式、饮食习惯改变的重要性,并能积极配合术后随访者。